・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提供低收入戶老人配戴助聽器補助,旨在協助經濟弱勢聽力損失老人改善聽力,提升社會參與。設籍或居住於宜蘭縣的低收入戶老人,年滿 65 歲(原住民 55 歲以上),經醫療院所診斷聽力退化損失達 45 至 110 分貝,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可申請此補助。每只助聽器最高可獲 5,500 元補助。民眾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依規定領取補助。
・對象(須符合):設籍或居住於宜蘭縣;低收入戶;年滿 65 歲(原住民為 55 歲以上)
・對象(符合任一):經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其聽力退化損失之範圍 45 分貝至 110 分貝,並具有健保合約醫療院所開立 6 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正本;持有身心障礙者證明者(ICD碼為:b230、S260或02)
・助聽器:一只至多獎助 5,500 元
・申請:民眾應檢具聽力損失相關證明,前往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服務對象所購買之助聽器,應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頒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最高5,500元
2025/01/01 ~ 2028/12/31
資料來源:https://ltc.ilshb.gov.tw/cp.aspx?n=1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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