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提供補(捐)助,支持依法設立的非營利本國民間團體,辦理與該分署都市規劃、區域計畫、國土計畫及國土資訊等業務相關的研討會、座談會、工作坊、發表會、記者會、觀摩研習、成長營、演講等活動。每案最高可獲得 20,000 元的經費補助,特殊情形可專案核准提高額度。申請單位需在活動開始前,檢附活動計畫書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向分署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通過後核發。
・對象(須符合):依法設立且非營利性質之本國民間團體;辦理與本分署都市規劃、區域計畫、國土計畫及國土資訊等業務相關之研討會、座談會、工作坊、發表會、記者會、觀摩研習、成長營、演講等活動
・活動辦理經費補助:每案最高 20,000 元,特殊情形可專案核准提高額度
・申請:向本分署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
・- 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構)、學校提出申請補(捐)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各機關(構)、學校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
最高2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nlma.gov.tw/ch/sglarticle/grants?branch=ur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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