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提供經費補助予民間體育團體,以支持其辦理各類體育活動。本頁面公告 112 年度第 1 次經費審查結果,核定多項由臺北市體育團體及全國性體育團體舉辦的競技類與全民類體育活動。補助項目廣泛,涵蓋場地費、裁判費、器材費、保險費、獎盃費用等,核定金額從 11,000 元至 450,000 元不等。受補助團體需依相關辦法及計畫執行,並於活動結束後 30 日內向體育局辦理核銷。
・對象(須符合):臺北市體育團體;全國性體育團體
・體育活動經費補助:核定金額從 11,000 元至 450,000 元不等,補助項目包含場地布置及行銷費、場地使用費、裁判費用及工作費、誤餐費、印刷費、器材費用、保險費用、獎盃費用、運動防護員費用、講師費、文宣設計費、防疫物資等
・申請:受補助團體需依「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及所擬訂計畫執行,並於活動後 30 日內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辦理核銷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至下午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辦理活動時應注意安全並確實辦理保險等相關事宜,並於核銷時檢附相關投保單據
最高4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