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提供經費補助,支持民間體育團體舉辦各類體育活動。此為 111 年度第 4 次經費審查的核定結果公告,獲補助的團體包含臺北市體育團體及全國性體育團體。補助項目涵蓋裁判費、工作費、器材費、印刷費、獎盃費、保險費、場地使用費、場地布置及行銷費、運動防護員費、誤餐費、講師費等,核定金額依活動性質與規模而異。受補助團體需依規定執行計畫,並於活動後 30 日內向體育局辦理核銷。
・對象(須符合):民間體育團體(包含臺北市體育團體及全國性體育團體);申請辦理體育活動經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審查核定;確實依「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及所擬訂計畫執行;於活動後 30 日內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辦理核銷;辦理活動時應注意安全並確實辦理保險等相關事宜
・體育活動經費補助:核定金額依活動性質與規模而異,單一活動補助範圍約 9,500 元 ~ 500,000 元。補助項目包含裁判費、工作費、誤餐費、器材費、印刷費、獎盃費、保險費、場地使用費、場地布置及行銷費、運動防護員費、講師費等。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至下午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受補助團體需依「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及所擬訂計畫執行,並於活動後 30 日內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局辦理核銷。
最高5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