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提供場地設施設備使用費減免優惠,旨在支持國家級運動選手與教練培訓、國內外運動團隊集訓、單項協會舉辦講習會、運動科學支援訓練及各級運動競賽。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如本中心或中央運動主管機關辦理的活動,可免收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准的訓練活動,可減收 50 % 場地設施使用費並免收保證金。與本中心簽訂合作契約的單位、或與國家培訓隊共同訓練的團隊,亦可享有費用減免。申請單位需於使用日前 30 日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與活動計畫書。
・對象(須符合):應於使用日前 30 日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運動訓練、研習或活動由本中心或中央運動主管機關辦理;運動訓練活動經中央運動主管機關核准;機關、學校、法人或團體與本中心簽訂合作契約;國內外運動團隊與本中心核定進駐之國家培訓隊共同訓練;國外運動團隊經特定體育團體推薦,且為近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亞洲運動會國家代表隊,並經本中心核准
・本中心或上級機關辦理之運動訓練、研習或活動:免收場地設施使用費、保證金
・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准之運動訓練活動:減收各項體育活動場地設施使用費 50 %,生活空間設施使用費全額收取;免收保證金
・與本中心簽訂合作契約之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得依雙方約定,減免本基準所定費用
・國內、國外團隊與本中心培訓隊共同訓練時:照明費或空調費減收 50 %
・國外運動團隊經特定體育團體推薦,出具證明其為近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亞洲運動會國家代表隊,且經本中心核准者:得免收或減收場地使用費
・申請:應於使用日前 30 日向本中心申請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
・🕒每日 8:00 ~ 22:00 (設施、設備開放使用時間)
・- 保證金於使用結束且無損壞場地、設施、設備及繳清場地使用費後,依行政程序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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