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因應國際情勢對產業及勞工造成的衝擊,即日起推動「勞工就業通計畫」。此計畫整合僱用獎助、工作崗位訓練及職務再設計等資源,鼓勵雇主僱用受影響產業的失業勞工。同時,也為失業勞工提供客製化媒合服務,並協助申請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及缺工就業獎勵。計畫初期主要針對從製造業離職且失業達 30 日以上的勞工,以及僱用這些勞工的雇主,旨在協助失業勞工儘速重返職場,並穩定企業人力。
・對象(須符合):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雇主請領本計畫獎補助期間應維持僱用規模 90 % 以上;雇主請領本計畫獎補助期間未有與所僱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之情事;失業勞工為本計畫生效前 6 個月起,最近一次退出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投保單位;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連續達 30 日以上;失業勞工原投保單位屬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失業勞工為從製造業離職者
・對象(符合任一):失業勞工為本國籍勞工;失業勞工為新住民配偶(指現與或曾與我國國民結婚,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僱用獎助: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受影響產業失業勞工,每人每月補助 6,000 元,最長 6 個月,最高 36,000 元
・工作崗位訓練費:雇主以先僱後訓方式僱用失業勞工,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每人每月補助 12,000 元,最長 3 個月,同一年度內最高 1,800,000 元
・職務再設計補助:雇主協助受影響產業失業勞工排除工作障礙,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00,000 元
・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失業勞工得依規定申請
・跨域就業津貼:經推介跨域就業者,可申請交通、租屋及搬遷補助,最長 12 個月,每人最高 90,000 元
・缺工就業獎勵:經推介從事特定製程與特殊時程行業及照顧服務工作者,可申請,最長 18 個月,每人最高 108,000 元
・申請: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勞工就業通計畫專區(https://gov.tw/cbm)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 0800-777888 諮詢,亦可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雇主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提供職缺,各項補助依其規定向主要辦訓所在地分署或原推介轄區/工作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207 號
・同一雇主僱用同一勞工,工作崗位訓練費或僱用獎助僅得擇一請領
最高1,8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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