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設有動物傳染病通報系統,當動物發生傳染病疫情時,防疫所將依規定進行必要處理,包含動物生體檢查、預防注射、隔離、消毒等防治措施。若疫情有迅速蔓延之虞,經主管機關同意,防疫員得銷燬罹患或疑患傳染病之動物及污染物品。為此,防疫所將組成評價小組,評定被撲殺動物的補償價格並編列補償費,以提供受影響的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相關補償。民眾可撥打花蓮縣動植物疫情通報專線 0800-220005 進行通報。
・對象(須符合):飼養之動物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動物傳染病,並經主管機關同意撲殺者
・動物撲殺補償費:由評價小組評定補償價格並編列
・📍970018 花蓮市瑞美路5號
資料來源:https://acdc.hl.gov.tw//cp.aspx?n=2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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