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若家中有失能、失智或身心障礙家人,且符合相關規定者,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可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這項扣除額每年可扣除 180,000 元,旨在透過節稅方式減輕家庭照顧的經濟負擔。申請對象需符合特定長照服務使用、機構入住或聘僱外籍看護等條件,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請注意,此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高所得家庭可能不適用。民眾可洽國稅局或撥打 1966 長照專線諮詢。
・對象(須符合):家中有失能、失智或身心障礙家人
・對象(符合任一):使用長照服務;居住長照機構;聘僱外籍看護;符合資格自行照顧(沒請看護、家人自己顧)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年可扣除 180,000 元,114 年度起適用
・申請: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申報
・📍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 6 號
・🕒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30;彈性上班時間 07:30-08:30;17:00-18:00 (週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相關規定及最新資訊可至財政部或國稅局官方網站查詢
最高18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ntshb.gov.tw/latestevent/Details?Parser=9,3,28,,,,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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