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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3,140元→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生活津貼與訓練補助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此福利計畫旨在讓符合資格的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選手,得以服補充兵役而非一般常備兵役。在列管期間,選手將獲得每月生活津貼、伙食費、訓練及比賽經費,並享有服裝器材、意外保險、意外醫療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等補助。此計畫旨在支持優秀運動員在履行兵役義務的同時,能持續接受專業訓練並參與國際賽事,為國爭光。申請資格主要依據選手的運動種類、參與國際賽事層級及成績而定,並需為應受常備兵役徵集之役齡男子。
・對象(須符合):應受常備兵役徵集之役齡男子
・對象(符合任一):運動種類為田徑、游泳、舉重、自由車、射擊、射箭、體操、划船、跆拳道、柔道、空手道、武術、桌球、羽球、網球、棒球、排球、籃球、足球、橄欖球、手球、軟式網球、保齡球及高爾夫運動種類之選手,經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公開選拔,代表國家參加最近一屆下列比賽之一:奧運會、亞運會、奧運會資格賽、世界大學運動會、東亞運動會、世界正式錦標賽、世界正式錦標賽資格賽、亞洲正式錦標賽;非屬上述運動種類之選手,代表國家獲得最近一屆下列比賽成績之一:奧運會前八名、亞運會前六名、世界大學運動會前三名
・生活津貼(93年次以前(含)之補充兵役選手,集訓未滿半年者):每月 7,500 元
・生活津貼(93年次以前(含)之補充兵役選手,集訓滿半年未滿一年半者):每月 8,000 元
・生活津貼(93年次以前(含)之補充兵役選手,集訓滿一年半以上者):每月 8,500 元
・生活津貼(93年次以前(含)之補充兵役選手,經核定為管理幹部者):每月 13,000 元
・生活津貼(94年次以後(含)之補充兵役選手):每月 23,140 元
・伙食費:比照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補助國家培訓隊人員伙食費要點之標準
・訓練及比賽經費(以國家代表隊名稱參賽者):由組隊單位支應
・訓練及比賽經費(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名稱參賽者):由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依規定支應
・訓練及比賽經費(經核准代表其他單位參賽者):僅核予公假,不予補助
・服裝器材、意外保險、意外醫療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雜支費用:由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統籌辦理
・出差旅費:奉派執行特(指)定公務差勤時,比照國軍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規定辦理
・申請:請檢附應備文件,送教育部體育署提出申請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
・- 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為核定之日起五年

【金額/折扣】

最高23,14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nstc.org.tw/Edu/RelationFiles?ModuleID=EduF1&CateID=cb7a59bb-ce89-4877-a7c6-27ebcad486a9&Current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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