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每月發給照顧者 5,000 元,旨在減輕家庭照顧負擔。此津貼適用於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失能程度達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的長者。其照顧者須年滿 16 歲至未滿 65 歲,未從事全時工作,並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同一直轄市、縣(市)。申請人需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及失能評估證明文件。
・對象(須符合):受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受照顧者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受照顧者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照顧者年滿 16 歲,未滿 65 歲;照顧者無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情事;照顧者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照顧者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同一直轄市、縣(市)
・對象(符合任一):照顧者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照顧者為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照顧者為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每月發給照顧者 5,000 元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上午 8:00 ~ 12:00、13:00 ~ 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 8:00 ~ 8:30)
・同一受照顧者受數人照顧時,以照顧者一人請領本津貼為限;同一照顧者照顧數人時,亦同
最高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95&s=93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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