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為減輕未滿20歲懷孕青少女的交通負擔,特別提供產檢及產後就醫的車資補助。這項補助旨在維護懷孕青少女行的安全,並照顧孕期及產後母嬰的身心健康,營造安心友善的生養環境。符合資格的青少女,每人每次孕期最高可領取 6,000 元,若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偏遠地區,還可額外獲得 2,000 元補助。申請人需在領有孕婦健康手冊後至預產期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經由衛生福利部核准設立之醫療院所檢查出已懷孕之未滿20歲女性(依預產期回推266日即受孕日未滿20歲者);領有孕婦健康手冊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苗栗縣之未滿20歲懷孕青少女;配偶設籍於苗栗縣之已入境居留未滿20歲懷孕新住民青少女
・產檢暨產後就醫車資補助:每次孕期補助 6,000 元,分兩次核撥
・第一次請領:3,000 元
・第二次請領:3,000 元
・偏遠地區(泰安鄉、南庄鄉、獅潭鄉)額外補助:2,000 元(於第二次請領發放)
・申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信封請註明「未滿20歲懷孕青少女產檢車資補助」
・📍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
・每人每一孕期可申請 6,000 元補助(或偏遠地區 8,000 元),非以胎數為補助單位。申請者有不實申領之情形,經查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繳回全額補助款。
最高6,000元
自申請人領有孕婦健康手冊至預產期後3個月內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95&s=90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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