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為減輕孕婦產檢的交通負擔,特別提供孕婦產檢交通補助。設籍於苗栗縣的孕婦可提出申請,每胎次最多可請領兩次。每次補助金額為 3,000 元,若孕婦實際居住於偏遠地區,第二次請領時可獲得 5,000 元的補助。申請人需備妥孕婦健康手冊影本、郵局存簿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戶籍資料等相關文件,並將申請書送交苗栗縣政府進行審核。
・對象(須符合):設籍苗栗縣之孕婦;(申請第 2 次請領者)需有 6 次以上產檢證明或(早產)診斷證明書
・孕婦產檢交通補助:每胎次第 1 次請領 3,000 元
・孕婦產檢交通補助:每胎次第 2 次請領 3,000 元
・孕婦產檢交通補助:實際居住偏遠地區者,每胎次第 2 次請領 5,000 元
・申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交苗栗縣政府審核
・如有虛偽不實或重複申請取得本補助者,無條件繳回所領取之補助款項及負一切法律責任
最高5,000元
即日起至 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