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項鼓勵個人、法人或部落進行造林的獎勵計畫。申請者若符合相關資格,並提交造林申請書及計畫書,可獲得與造林或撫育相關性質的獎勵金、補助或補償。申請時需檢附身分證明、土地所有權或合法使用證明、金融機構存摺影本,並切結未重複領取其他相關補助。計畫書中也需說明造林前土地利用情形及造林年度等資訊,以確保符合申請條件。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需提供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且帳戶須為申請人本人所有;申請土地需有合法使用證明文件(非土地所有人需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租賃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人同意之文件;共有土地需檢附共有人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若土地所有權人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應一併簽章並檢附戶籍證明文件影本
・對象(符合任一):自然人;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部落(需檢附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文件影本);申請人為各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保留地使用清冊記載有案之原住民或其繼承人
・委託他人代辦申請事項,受委託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