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減少一次性飲料杯造成的環境負擔,公告實施「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超級市場,必須提供消費者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的優惠,且自備杯與未自備杯的飲料售價價差應至少 5 元。此政策旨在鼓勵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習慣,共同為環境減壓。
・對象(須符合):消費者;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於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消費
・自備環保杯優惠:飲料售價至少折抵 5 元
・📍833201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2022/07/01 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ksepb.kcg.gov.tw/StaticPage/once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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