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為守望相助隊協勤人員及團體提供多項福利與濟助。個人部分包含執行職務傷亡時可依規定領取警安基金濟助金、投保保額 3,000,000 元的志工團體意外保險、以及服勤傷亡醫療慰問補助。此外,協勤人員可依實際時數報領每名 100 元的誤餐費。針對團體,每年會評核績優守望相助隊並酌發工作獎勵金,績優隊伍也可每年向轄區警察分局申請內政部社區治安營造補助。守望相助隊所需裝備原則上由隊伍自行購置,經費來源可由績優獎金、市政府經費補助、內政部補助費及各界捐助支應。
・對象(須符合):高雄市守望相助隊協勤單位或人員
・警安基金濟助金:執行職務發生傷亡時,依「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規定發給
・志工團體意外保險:保額 3,000,000 元(保險範圍為守望相助隊員於執勤及往返執勤之路程途中意外事故死亡或殘障)
・服勤傷亡醫療慰問補助:協勤發生意外傷亡時,依各縣市政府訂頒「守望相助巡守隊人員服勤傷亡醫療慰問補助標準」發給醫療補助或傷亡慰問金
・協勤誤餐費:每隊依里、社區戶籍人口數多寡每天可報領 2 ~ 4 個時段,每一時段 2 名、每名 100 元
・績優守望相助隊獎勵金:每年評核一次,經警察局評列績優單位,依警察局年度預算額度酌發工作獎勵金
・內政部社區治安營造補助:各績優守望相助隊每年可向轄區警察分局提出申請,經核定後由內政部予以現金補助,每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績優守望相助隊獎勵金由警察局評核;內政部社區治安營造補助需向轄區警察分局提出申請,經警察局彙整提縣市政府聯合推動小組初審後函報內政部複審
・📍801664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 260 號
・守望相助隊購置裝備經費,由評核績優獎金、市政府經費補助、內政部補助費、專戶孳息及熱心公益人士捐助等支應
最高3,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kcpd.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F8EC3AB5EFB207D&sms=DC9F1DF79D7CA1A0&s=15E3FA6096E16E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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