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推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旨在全面預防兒童及少年遭受性剝削,並為受害者提供完善的救援與保護。本條例涵蓋緊急庇護、心理諮詢、就學與就業輔導、醫療驗傷與身心治療等多項服務,確保被害人身心健全發展。此外,條例也協助被害人處理網路性影像的限制瀏覽或移除,並對其父母或監護人提供親職教育輔導。當發現兒童或少年遭受性剝削或有疑慮時,相關專業人員及一般民眾均應立即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啟動保護機制。
・對象(須符合):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的兒童或少年
・緊急庇護、諮詢、關懷、連繫或其他必要服務
・就學權益維護、中途學校安置
・職業訓練、就業服務
・驗傷、採證、身心治療
・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協助
・輔導處遇及追蹤:期間至少 1 年或至年滿 20 歲止
・親職教育輔導:針對被害人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8 ~ 50 小時
・家庭處遇計畫:針對被害人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
・扶養費用及報酬:法院裁定監護人時,得命父母、原監護人或其他扶養義務人支付
・申請:被害人、知悉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者,應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第五條所定機關或人員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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