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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0元→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及生育給付差額補助

綜合津貼 全台 期限 2026-01-0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鼓勵公教人員生育,減輕育兒經濟負擔,提供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及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的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於 2026/01/01 以後分娩或早產,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請領生育給付者,可申請此項福利。生育補助依規定發給 2 個月俸(薪)額,若請領的生育給付金額未達 100,000 元,將發給差額補助至 100,000 元,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申請人需備妥出生證明、戶籍資料及配偶請領社會保險證明等文件,向所屬人事單位或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辦理。
・對象(須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於 2026/01/01 以後分娩或早產;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者;在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或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於保險效力停止後 1 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
・公教人員生育補助:2 個月俸(薪)額
・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生育給付金額未達 100,000 元時,發給差額至 100,000 元;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申請:洽所屬人事單位辦理;公保生育給付可郵寄申辦給付
・戶名必須為被保險人本人,金融機構名稱(代號)、戶名及帳號應清晰、完整;提供之帳戶不得為「結清戶」、「非綜合存摺之公教優惠存款帳戶」;影印本須字跡清晰且各頁齊全,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須加蓋人事人員職名章或被保險人簽章,其他證件之影印本須加蓋要保機關(構)學校印信、公保專用章或人事主管(人員)職名章,證明與原本無異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期間】

2026/01/01 以後

資料來源:https://health.tainan.gov.tw/page.asp?mainid=5702C0C5-A6E0-4438-BBB0-5DE7295E3923&srcorcaid=30093AE9-0B14-4E5F-A306-ACBA384985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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