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其員工提供子女教育補助,旨在減輕員工子女就學負擔。此補助適用於員工未婚且無職業需仰賴扶養的子女,涵蓋從國小至大學各階段的學費。補助金額依子女就讀學校的公私立性質及學制不同而有差異,例如國小每學期補助 500 元,大學公立每學期補助 13,600 元,私立則為 35,800 元。員工可透過人事室申請,首次申請需提供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高中以上學制則需繳交收費單據。
・對象(須符合):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員工;子女係未婚且無職業需仰賴申請人扶養;子女未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所列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
・大學及獨立學院(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補助:公立每學期 13,600 元,私立每學期 35,800 元
・二技(含進修學士班、進修部)補助:公立每學期 14,300 元,私立每學期 35,800 元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補助:公立每學期 10,000 元,私立每學期 28,000 元
・五專前三年補助:公立每學期 7,700 元,私立每學期 20,800 元
・高中補助:公立每學期 3,800 元,私立每學期 13,500 元
・高職補助:公立每學期 3,200 元,私立每學期 18,900 元
・實用技能班補助:每學期 1,500 元
・國中補助:每學期 500 元
・國小補助:每學期 500 元
・申請:洽人事室承辦人辦理
・子女更換學校時,需告知人事室承辦人就讀學校及年級
最高3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