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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200,000元→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汽車交通事故補償金

醫療健康 全台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提供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補償金,旨在確保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此補償金適用於事故車輛無法查究、未投保強制險、遭竊用或無須投保強制險等情況。受害人可依據傷害醫療、失能或死亡等不同情況申請,最高可獲得 2,200,000 元的補償。申請人可向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強制車險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對象(須符合):因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他人遭受傷害或死亡的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害人無國籍限制
・對象(符合任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事故汽車為無須訂立強制車險契約之汽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曾經投保強制車險,而於車禍發生時未再續保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最高金額 200,000 元,非採實支實付,依相關法令規定之項目核給
・失能給付:分十五等級,最高 2,000,000 元,最低 50,000 元
・死亡給付:定額給付 2,000,000 元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與失能或死亡給付合併申請):合計最高 2,200,000 元
・申請:向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強制車險之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11059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18樓 (基金會), 臺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7樓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申請死亡給付之受害人遺屬順位為(一)父母、子女及配偶(二)祖父母(三)孫子女(四)兄弟姊妹

【金額/折扣】

最高2,2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mvacf.org.tw/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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