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體育局提供「臺南市學校體育發展計畫優秀運動選手(團隊)經費補助」,旨在配合教育部體育署政策,積極培養本市學校優秀運動選手,並建立穩定的區域三級培訓體系。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只要符合相關參賽成績規定即可申請。補助項目包含遴選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各級學校運動團隊及重點體育相關經費,並提供學校參與外縣市體育競賽的補助。補助金額依各運動種類的總積分高低排序及年度預算核定,外縣市參賽補助比率則依學校類型及賽事等級介於 50% 至 100%。申請採每年集中一次送件,由體育局組成審查小組統一審查核定。
・對象(須符合):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符合本原則相關參賽成績規定者
・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經費補助:依總積分高低排序及年度預算情形核予
・運動校隊經費補助:依總積分高低排序及年度預算情形核予
・重點體育經費補助:依總積分高低排序及年度預算情形核予
・外縣市參賽補助:依學校類型及賽事等級,補助比率 50% ~ 100%
・申請:每年集中一次申請,由臺南市政府體育局組成審查小組統一審查及核定
・📍70242 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8:00-17:30,午休時間 12:00-13:30
資料來源:https://sports.tainan.gov.tw/html2/services?mesg_guid=67ab057c669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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