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舉辦金音創作獎,旨在獎勵優秀的獨立音樂創作者及其作品。此獎項涵蓋多種音樂類型,包括不分類型獎項(如最佳專輯、樂團、創作歌手、新人、樂手、現場演出、亞洲創作音樂獎)及搖滾、民謠、嘻哈、電音、爵士、節奏藍調、另類流行等類型音樂獎項。大部分獎項的得獎者可獲得獎座乙座及獎金 150,000 元。參賽者需為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並提交在國內首次發行或上架的音樂作品。作品需符合特定歌曲數量、總長度及原創性要求,且不得為完全由AI生成之產出物。
・對象(須符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中華民國人,或領有我國居留證及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人聘僱許可函之外籍人士(適用於最佳專輯獎、最佳新人獎、最佳樂手獎、最佳創作歌手獎、最佳現場演出獎、類型音樂獎項);以二人以上樂團名義報名、參賽者,團長及團員半數以上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其有外籍人士者,應領有居留證及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人聘僱許可函(適用於最佳專輯獎、最佳新人獎、最佳樂手獎、最佳創作歌手獎、最佳樂團獎、最佳現場演出獎、類型音樂獎項);參賽藝人或參賽樂團應於各年度金音創作獎報名須知規定日期前,未曾發行專輯,且未曾入圍本獎項(適用於最佳新人獎);被推薦者應對我國類型音樂發展或音樂場景具深遠影響或啟發性事蹟(適用於GIMA影響力獎,由中華民國國民推薦參賽)
・不分類型獎項入圍者:各頒發入圍證書乙紙(最佳專輯獎另頒發製作人入圍證書)
・不分類型獎項得獎者(除最佳樂手獎):獎座乙座及獎金 150,000 元
・最佳樂手獎得獎者:獎座乙座及獎金 150,000 元(共三名)
・類型音樂獎項入圍者:各頒發入圍證書乙紙
・類型音樂獎項得獎者:獎座乙座及獎金 150,000 元
・評審團獎得獎者:獎座乙座及獎金 150,000 元
・GIMA影響力獎得獎者:獎座乙座及獎金 150,000 元(得獎者在頒獎典禮前已逝世者,頒發獎座乙座)
・- 各獎項入圍者以五名為原則,得獎者以一名為限(最佳樂手獎得獎者為三名)
最高15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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