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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元→115年度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因意外事故之傷亡慰問金

綜合津貼 桃園市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因意外事故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桃園市原住民慰問金。這項福利旨在提供即時的經濟紓困,以協助受影響的個人或家庭維持基本生活。慰問金種類包含因意外事故致死、失蹤、重傷或自有住宅嚴重受損等情況。符合資格者需在事件發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慰問金金額依事故類別及是否為家庭主要生計負擔者而定,範圍介於 3,000 元至 10,000 元。對於有特定弱勢家庭成員者,還可額外加計補助。
・對象(須符合):事故者須設籍桃園市具原住民身分;因意外事故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於事件發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事由以最近一個月內發生者,並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死亡慰問:未能領取社會保險給付、汽(機)車強制責任險給付、犯罪被害補償、暫時補償金或事故責任賠償,或已申請保險給付、補償金、賠償金而尚未領取期間;失蹤慰問: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蹤不明滿一週;重傷慰問:因意外致住加護病房治療或致住院至少連續 5 日以上;安遷慰問:遭遇意外事故致自有住宅受損嚴重
・死亡慰問金: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 10,000 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 5,000 元
・失蹤慰問金:10,000 元
・重傷慰問金: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 10,000 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 5,000 元
・安遷慰問金:房屋受損嚴重不堪居住 10,000 元;房屋受損嚴重堪可居住 5,000 元
・加計項目:戶內人口如有六歲以下兒童、在學學生、身心障礙者、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及懷胎六個月至分娩後二個月,或懷胎期間經醫師診斷不宜工作婦女,每人加計 2,000 元,最多加計 5 人
・申請:民眾本人或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機構、團體等,檢具申請書或通報表向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申請救助或通報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關懷慰問金發給後,家庭生活仍陷於困境者,得於事件發生後 3 個月內,逕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原住民族急難救助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2&s=159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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