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急難救助金,以協助遭遇死亡、醫療、重大災害或生活變故的族人。此補助涵蓋多種情況,並依據家計負擔狀況及事件嚴重性提供不同額度的救助金,最高可達 50,000 元。申請人需在事件發生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各區公所人文課提出申請,經訪視調查後辦理補助。
・對象(須符合):設籍桃園市;具有原住民身分
・死亡救助:非負擔家計者 10,000 元;負擔家計者 20,000 元
・醫療補助:非負擔家計者最高 10,000 元;負擔家計者最高 20,000 元
・重大災害救助:無人傷亡者 10,000 元;重傷者 30,000 元;死亡或失蹤者 50,000 元
・生活扶助:非負擔家計者因遭遇重大變故者 6,000 元(戶內直系人口有未成年人口每名加 2,000 元;戶內直系人口有 55 歲以上無力工作者每名加 2,000 元,最高核發 10,000 元);負擔家庭生計者最高 10,000 元
・申請:向桃園市各區公所人文課提出申請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6 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各執行機關受理後,應於一週內完成訪視調查,並辦理補助
最高50,000元
事件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07&s=147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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