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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0元→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教育文化 桃園市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鼓勵設籍桃園市的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傳承族語並培養優秀人才,特別訂定此獎助要點。本計畫提供清寒獎助金、優秀獎學金、生活津貼以及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等多項補助。申請對象為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的原住民族學生,需設籍桃園市滿 4 個月以上。各項獎助金設有不同的學業成績或家庭經濟條件門檻,族語競賽獎勵金則針對全國級競賽獲獎者。學生可於每年 3 月、5 月或 9 月透過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初審後送交市府複審。
・對象(須符合):設籍桃園市滿 4 個月(含)以上;就讀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若申請清寒獎助金,需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並符合以下任一清寒定義:;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若申請優秀獎學金,需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且所有科目皆達 60 分(含)以上(高中組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國中組及高職組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若申請國民小學學生獎助金,需由校方推薦申請學生名單;若申請生活津貼,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 2 倍以下;若申請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需為日間部學生,且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
・清寒獎助金(大專院校學士班):每學期 10,000 元
・清寒獎助金(大專院校碩士班):每學期 15,000 元
・清寒獎助金(大專院校博士班):每學期 20,000 元
・清寒獎助金(高中職組):每學期 6,000 元
・清寒獎助金(國中組):每學期 4,000 元
・優秀獎學金(大專院校學士班):每學期 10,000 元
・優秀獎學金(大專院校碩士班):每學期 15,000 元
・優秀獎學金(大專院校博士班):每學期 20,000 元
・優秀獎學金(高中組):每學期 6,000 元
・優秀獎學金(高職組):每學期 6,000 元
・優秀獎學金(國中組):每學期 4,000 元
・國民小學學生獎助金:每學期 1,000 元(名額依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族學生總人數計算,每 10 人發給 1 名,未滿 10 人仍發給 1 名)
・生活津貼(高中職):每名每學期 3,000 元
・生活津貼(大專院校):每名每學期 6,000 元
・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個人單項競賽第一名):5,000 元
・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個人單項競賽第二名):4,000 元
・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個人單項競賽第三名):3,000 元
・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未列名次但等第評比者):比照相當名次規定辦理
・申請:申請人應於受理期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函文至本府複審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6 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除國小組外,各組獎勵名額在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年度預算經費額度內支應,並擇優獎勵,至經費用罄為止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期間】

每年 3/1 ~ 3/31、5/1 ~ 5/31 及 9/1 ~ 9/30

資料來源: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07&s=147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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