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提供特定工廠登記申請服務,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或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透過申請程序取得合法營運身份。此服務旨在輔導工廠轉型,並最終完成土地及建築物合法化,取得一般工廠登記。申請者需依規定提交相關文件,並繳交納管輔導金、營運管理金及登記費用,以確保工廠能持續合法經營。
・對象(須符合):於 2016/05/19 前已存在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於 2016/05/19 前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工廠;產業類別符合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告之低污染特定工廠認定基準
・特定工廠登記:取得合法營運身份,得依法辦理土地及建築物合法化,並取得一般工廠登記
・申請:親自遞件或郵寄至臺中市南屯區精科東路17號3樓(臺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東路17號3樓
・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得依法辦理土地及建築物合法化,並取得一般工廠登記。未依規定申請納管或提出工廠改善計畫者,應依法停止供電、供水、拆除。申請者需繳交納管輔導金、營運管理金及登記費用。
2020/03/20 ~ 2030/03/19
資料來源: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6313/Nod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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