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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捷運土地開發地主權益保障與合作開發方案

居住生活 臺中市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推動捷運土地開發,旨在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此方案提供捷運開發區內的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在土地徵收補償之外的另一種選擇。地主可選擇不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轉而參與土地開發,於大樓完工後分回不動產;或選擇領取土地款,但保留後續優先承購、承租開發大樓的權利。此外,土地改良物將依相關自治條例及查估基準辦理補償。此計畫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公開評選投資人等程序,共同興建捷運土地開發大樓,共享捷運建設成果。
・對象(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位於劃定為「捷運開發區」範圍內;土地為私有地
・土地開發大樓不動產: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不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於開發完成後以開發後之土地開發大樓抵付協議價購土地款
・土地開發大樓優先承購、承租權: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但保留後續優先承購、承租土地開發大樓之權利
・土地改良物補償:依「臺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及「臺中市辦理徵收土地農作改良物水產養殖物及畜禽類補償遷移費查估基準」辦理
・申請:土地所有權人可透過協議價購程序,選擇參與土地開發或領取土地款並保留優先承購承租權
・📍406015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 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 8:00-8:30、17:00-17:30)

資料來源:https://tcrt.taichung.gov.tw/content/index?Parser=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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