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針對非亞奧運的績優運動選手提供參賽及訓練經費補助。這項福利旨在支持設籍於臺北市的優秀運動員,在參與比賽或訓練期間,能獲得營養費、教練費、報名費、膳宿費及交通費等實質經費協助。申請者需依據核定計畫執行,並於期程結束後,備妥相關核銷文件,如領據、收支結算表、原始憑證及成果報告書等,先行掃描寄送承辦人信箱確認無誤後,再將紙本送至體育局全民運動科辦理核銷。
・對象(須符合):非亞奧運績優運動選手;於參賽或訓練期間,戶籍不得遷出臺北市;除有特殊緣由外,不得拒絕本市代表隊徵召
・營養費:每人每日最高補助 2 餐,早餐、點心不超過 60 元,午晚餐不超過 100 元。可購買補充體力之營養品(不含宴飲酒水)
・教練費:應檢附教練簽收領據及簽到表,教練須有教練證
・報名費:參加各項比賽之報名費,選手應為原申請計畫書所提報者
・膳宿費:住宿費需註記幾人房及單價,並檢附人員名單。膳食費每人每日最高補助 2 餐,早餐、點心不超過 60 元,午晚餐不超過 100 元
・交通費:包括飛機、高鐵、船舶、火車及客運等費用,覈實報支。駕駛自用汽(機)車者,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但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油料費以團體項目為主,須於支出憑證上填寫共乘人員姓名
・申請:先行掃描相關核銷文件成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待承辦人確認無誤後將紙本送至本局全民運動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辦理核銷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至下午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請所有申請單位加入官方 Line 帳號(ID:@482kjlcj),相關問題亦可透過官方帳號詢問
最高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