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旨在鼓勵新建住宅符合無障礙設計標準,並提供無障礙住宅標章作為獎勵。同時,對於原有住宅進行無障礙設施改善,例如增設無障礙電梯,管理委員會或負責人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最高達改善工程總經費 45% 的補助。此辦法旨在提升高齡者及行動不便者的居住生活品質,逐步實現住宅環境的全面通用化。
・對象(符合任一):為新建住宅之起造人或所有權人,且該住宅符合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為原有住宅之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且該住宅辦理無障礙設施改善並符合設計基準
・無障礙住宅標章:給予符合設計基準之新建住宅
・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最高達改善工程總經費 45%
・申請:新建住宅符合設計基準者,可申請無障礙住宅標章;原有住宅辦理無障礙設施改善者,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補助經費
即日起至 2012-12-30
資料來源:http://www.yungching.org.tw/welfare.asp?nu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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