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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萬元→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

財經金融 新北市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推動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旨在配合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區解除及區域防洪計畫,進行都市發展用地整體開發,並安置原管制區內的住家及工廠。受影響的土地所有權人及地上物所有權人,可依規定申請地上建築物補償費、救濟金、農作物及林作物補償費、畜禽農機遷移補償費、水井補償費、農業固定設備補償、營業損失補助費、工廠機器設備搬遷費,以及人口、市內電話與瓦斯遷移費等各項補償與救濟金。補償金額依項目不同,部分補償總金額達 10 萬元以上,主要透過通信申領方式發放。
・對象(須符合):位於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二區)範圍內;屬重劃案範圍內須拆遷的地上建築物、農作物、林作物、畜禽、農機、PVC管、水井、農業固定設備、工廠機器設備、人口、市內電話與瓦斯等所有權人或受影響者
・地上建築物補償費
・地上建築物救濟金
・農作物查估補償費
・林作物查估補償費
・畜禽、農機、PVC管遷移補償費
・水井補償費
・水井救濟金
・農業固定設備查估補償
・營業損失補助費
・營業損失救濟金
・工廠機器設備搬遷費
・工廠機器設備營業損失救濟金
・人口遷移費
・市內電話遷移費
・瓦斯遷移費
・特別救助金
・加油(氣)站設備搬遷費暨營業損失救濟金
・水產養殖物遷移費暨固定設備救濟金
・體育設備搬遷費暨營業損失補助費
・申請:開放通信申領補償費、救濟金發放(針對總金額 10 萬元以下,及 10 萬元以上單純領有人口、市內電話與瓦斯遷移費、農作物查估補償費、林作物查估補償費、畜禽、農機、PVC管遷移補償費、農業固定設備查估補償、水井救濟金、特別救助金等項目)
・📍(2200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週一至週五 08:00 ~ 18:00 (國定假日除外)
・補償總金額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者,僅限地上建築物補償費、救濟金,及工廠機器設備搬遷費暨營業損失救濟金等土地改良物補償費、救濟金發放

【金額/折扣】

最高10萬元

資料來源:https://xintai.ntpc.gov.tw/home.jsp?id=69aaea7a71818a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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