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鼓勵培訓隊教練及選手參與正當文康休閒活動,以紓解身心壓力、維護健康並提升團隊士氣,特提供活動補助。此補助適用於各類藝文欣賞、專題演講、學習課程、社團、競賽、聯誼、慶生及旅遊等活動。每位教練或選手每次活動最高可申請 400 元,原則上每兩個月可申請一次。申請方式由培訓隊教練以隊為單位,於活動前一週向教育訓練處提出,活動結束後憑相關支出憑證辦理核發。
・對象(須符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培訓隊教練;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培訓隊選手
・文康休閒活動補助:每人每次最高 400 元,每二個月以補助 1 次為原則
・申請:由培訓隊教練以隊為單位,向教育訓練處提出申請,活動結束後提出相關支出憑證辦理補助款核發作業
・- 辦理時間以不影響培訓隊訓練及本中心正常運作為原則
最高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