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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60,000元→115年度屏東縣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補助

財經金融 屏東縣

【內容簡介】

・農業部為鼓勵屏東縣恆春半島地區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人,積極移除強勢入侵植物銀合歡,並配合獎勵造林政策進行復育,避免銀合歡再次萌發,特訂定此補助計畫。補助對象為符合特定條件的私有土地、原住民保留地或國、公有土地出租造林地的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人。補助金額依銀合歡覆蓋率或株數比例而定,每公頃最高可達 160,000 元。申請人需於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間,檢附相關文件向受理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土地位於屏東縣恆春鎮、滿州鄉、車城鄉、牡丹鄉、枋山鄉及獅子鄉轄區內;為私有土地、原住民保留地,或國、公有土地出租之造林地;符合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六條規定之條件;銀合歡之覆蓋率或株數所占比例達 20 %以上;當年度已依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規定申請獎勵造林獲受理,或同時提出申請;於 2025/08/18 ~ 2025/12/31 間申請獎勵造林獲受理者,得於 2026 年依本要點規定提出申請;於 2023 ~ 2024 年間,未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或屏東縣政府申請並領取銀合歡收購費用
・銀合歡移除補助:依申請土地區域之銀合歡覆蓋率或株數所占比例,每公頃補助 80,000 ~ 160,000 元
・銀合歡覆蓋率或株數所占比例達 80 %以上者:每公頃補助 160,000 元
・銀合歡覆蓋率或株數所占比例達 50 %以上、未滿 80 %者:每公頃補助 120,000 元
・銀合歡覆蓋率或株數所占比例達 20 %以上、未滿 50 %者:每公頃補助 80,000 元
・申請土地區域面積不足 1 公頃者,其補助金額按面積比例計算
・申請:向申請土地區域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或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工作站提出申請
・📍900219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00~17:00,彈性上下班時間:08:00-08:30 及 17:00-17:30
・2026 年及 2027 年申請之案件,完成移除期限因配合造林季節需要,申請人應於當年度 9 月 30 日前申請展延,最長得展延至次年 4 月 30 日

【金額/折扣】

最高160,000元

【期間】

每年 01/01 ~ 06/30

資料來源: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528607F80E455D7F&sms=9F3D64DC575DFEEC&s=87DB33607079BD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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