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福利計畫旨在為凱米颱風受災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提供經濟援助。補助項目包含因災致死或重傷的慰問金與賑助金,以及三種住屋相關的擇一補助:淹水救助、安遷賑助或租屋賑助。淹水救助針對有淹水且有居住事實的家庭,每戶可領 1 萬元。安遷賑助提供給住屋毀損不堪居住者,每戶最高 5 萬元。租屋賑助則提供給住屋毀損不堪居住者,每人每月最高 3,000 元,最長 6 個月。民眾需向災害發生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由衛福部及賑災基金會核撥,以減輕颱風對經濟弱勢民眾財產損失的衝擊。
・對象(須符合):因凱米颱風受災;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死亡或失蹤賑助:每人 200,000 元(衛福部慰問金)
・死亡或失蹤賑助:每人 400,000 元(賑災基金會賑助)
・重傷賑助:每人 50,000 元(衛福部慰問金)
・重傷賑助:每人 100,000 元(賑災基金會賑助)
・淹水救助:每戶 10,000 元,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需有淹水且有居住事實
・安遷賑助:每戶最高 50,000 元,每人 10,000 元,每戶以 5 口為限,需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
・租屋賑助:每人每月最高 3,000 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最多 3 人為限,賑助期間最多 6 個月,需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
・申請:請洽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淹水救助如符合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相關規定者,得同時申領
最高4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C74C7BFF8870A&sms=8B92ABA7B0E7A88F&s=56170E15B0D4D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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