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鼓勵弱勢勞工參與臺中市勞工大學課程,提升職場專業知能與就業競爭力,提供學費全額補助。凡設籍或工作地在臺中市的在職勞工,且勞保月投保薪資在 36,300 元以下,並符合特定弱勢身分者,可申請此補助。學員需先繳交全額學費,於開課後一週內檢附文件向開課單位申請,通過學勤考核後由開課單位退還學費。
・對象(須符合):就讀「勞工大學」之學員;不具事業單位負責人之身分;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於 36,300 元以下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臺中市之在職勞工;工作地點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
・學費全額補助:依所報名課程之學費全額申請補助,全年預算 700,000 元,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補助至經費用罄截止
・申請:學員可搜尋「臺中市勞工大學」網站查詢課程及線上報名,或洽各開課單位現場或傳真報名。符合資格者須先繳交全額學費,並應於就讀之該班開課後一週內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開課單位提出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或經費已用罄,均不得要求或保留補助。俟課程結束通過學勤考核者(缺課紀錄達各科目應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補助),開課單位應逕予退還學員學費。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本補助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至經費用罄截止。受補助經費結報時,所檢附之支出憑證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最高7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303562/1303563/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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