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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納管工廠設置廠區外部消防水源(水塔)補助

財經金融 臺中市 期限 2026-10-31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推出納管工廠設置廠區外部消防水源(水塔)補助計畫,旨在強化本市納管工廠的火災搶救水源,提升公共安全。本計畫針對設籍臺中市、經經濟發展局核准改善計畫的納管工廠,若設置有效水量合計 20 噸以上的水塔,即可申請。補助金額為水塔設置總費用的 80 %,最高上限為 200,000 元。申請期間自 2026/01/01 起至 2026/10/31 止,或經費用罄即截止。申請者需備妥相關文件,採書面方式親送至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辦理。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臺中市的納管工廠;經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核准改善計畫;申請之外部消防水源為設置有效水量合計 20 噸以上之水塔
・對象(符合任一):於本計畫公告後始完成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之納管工廠(第 1 類);於本計畫公告前已完成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之納管工廠(第 2 類)
・消防水塔設置補助:補助水塔設置總費用(含主體、基座、給水管路等)之 80 %,最高 200,000 元
・補助總經費:40,000,000 元
・補助受理名額:暫訂 200 處
・申請:書面申請,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1樓)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1樓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8:00-8:30、13:00-13:30、17:00-17:30
・經費用罄即截止;實際補助名額依通過補助款核銷之先後順序核撥;若提供之帳戶非臺灣銀行帳戶,將由補助款中逕行扣除匯款手續費 30 元;申請文件不全或錯誤者,應自收受書面通知補正之日起 14 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文件仍不全者,逕予電話或 Email 通知退件;本計畫自公告日施行,如有其他補充事項或未盡之處者,本局得隨時補充並於本局網站公告之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0/31

資料來源: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form_other/index-1.asp?Parser=99,6,31,,,,5759,21,,,1,,%E6%B0%B4%E5%A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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