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醫院為實踐「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宗旨,特別制定醫療補助申請辦法。此辦法旨在為家境清寒、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經濟弱勢病患提供醫療補助,協助他們順利完成必要的治療。補助對象為於新光醫院就醫的門診、急診及住院病患,補助內容為在本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額度將視個別醫療需求經專案評估後核定。申請者需備妥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等文件,並可洽詢醫院社會服務室辦理。
・對象(須符合):本院就醫病患(包含門急診、住院病患);家境清寒無力支付醫療費用之經濟弱勢病患;全戶人口除申請人之外,包含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比照北市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
・醫療費用補助:視個別醫療需求,經專案評估申請額度
・申請:請洽本院地下三樓社會服務室
資料來源:https://www.skh.org.tw/skh/e6a91b0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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