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對象為預期或已達 6 個月以上生活無法自理的民眾,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 2 級以上。符合資格者可線上申請,服務對象包含 65 歲以上長者、55 歲以上原住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失智症者,或符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
・對象(須符合):預期或已達 6 個月以上生活無法自理的民眾;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期照顧需要等級 2 級以上者
・對象(符合任一):65 歲以上長者;55 歲以上原住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失智症者;評估期間符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之收案對象
・申請:線上申請長照服務
・📍花蓮市新興路 200 號衛生局
資料來源:https://long-term.hlshb.gov.tw/service/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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