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出「補助國內營造業及建築師事務所赴海外拓點計畫」,旨在鼓勵國內合法登記的建築師事務所及營造業,積極拓展海外工程市場。本計畫提供最高 1,000,000 元的補助,用於支付海外拓點所衍生的相關費用,例如辦公室租金、裝潢、文件設計、委託勞務、市場調查、翻譯、研討會報名費及國外差旅費等。符合資格的業者需檢附計畫書、登記證明、納稅證明等必要文件,於每年 3 月 20 日前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出申請。計畫的執行期間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對象(須符合):國內合法登記建築師事務所;國內合法登記營造業(含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申請日之前 30 日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未曾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且尚在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第 1 項所定期限內;最近 3 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機關補助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本計畫申請內容未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未於當年度已提計畫並經審查通過
・當年度補助款上限:1,000,000 元
・補助款比率:低於當年度計畫經費 49 %
・業務費補助款比率:低於當年度該項目計畫經費 49 %
・國外差旅費補助款比率:低於當年度該項目計畫經費 49 %
・出差人員國外日支生活費補助款比率:低於當年度該項目計畫經費 49 %
・補助範圍:取得海外營繕工程或建築設計標案之海外拓點所衍生相關費用
・補助項目:辦公室租金、辦公室裝潢布置費、展示間裝潢布置費、參與備標所需之文件設計及印製費、行政費、法律費、會計諮詢費等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設點標章申請費、徵信費、市場調查費、翻譯費用、研討會報名費、籌辦研討/說明會費用(如場地租借費)、出差人員國外日支生活費、ODA 評估報告及其他與本計畫相關費用、國外差旅費(機票、保險、高速鐵路車票費、簽證費用)
・申請:郵寄或送達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定地址
・📍10556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 342 號(建築師事務所)、54045 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 38 號(營造業)
・申請資料概不退還;不得就申請行為、補助計畫、補助金額與申請人之其他商業行為作不當連結或宣傳;若申請案件超過 10 案,擇書面審查結果前 5 案進入審查會議(國內營造業及建築師事務所各 5 案);計畫執行期間,本部得進行稽核審視作業;計畫實質內容經核定後不得變更;受補助廠商應設立專帳管理政府補助款;補助款及自籌款不可編列項目請參照作業要點;補助款如因預算遭立法院刪除或刪減,計畫將終止補助或減少補助款;受補(捐)助經費產生之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由受補(捐)助團體自行處理;審查委員及計畫相關人員均需簽署保密協定;廠商所提供及填報之各項資料,皆應與廠商現況、事實相符,絕不可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本計畫進行補助廠商意見調查結果與相關資訊皆屬機密文件;若有契約解除或終止事由,自解除或終止契約日起 3 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補助;受補助廠商應配合本部計畫成果展示或宣導活動;補助款如有預算被刪減或其他不可歸責之因素,本部得終止補助或調整計畫補助額度;接受本要點補助,請落實性別平等,促進並保障女性就業機會;配合 ODA 機制,廠商與外國政府洽商標案過程中,如遇該政府有需我國 ODA 貸款情形,應彙整標案資料提報本部;配合新南向推動計畫,拓點區域以新南向國家為優先
最高1,000,000元
2026/02/10 ~ 2026/03/20
資料來源: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areasw/1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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