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供補(捐)助,支持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研究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及非營利法人等民間團體,辦理綠建築及建築文化創意相關活動。補助項目包含展覽、評選、競圖、演講、座談會、宣導或推廣等,每案最高可獲 200,000 元補助。申請者需於辦理活動前 30 日,具函檢附計畫書向國土管理署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私立研究機關(構);經主管機關立案之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
・舉辦綠建築或建築文化創意相關展覽、評選、競圖、演講、座談會、宣導或推廣等活動:每案最高補助 200,000 元(經專案簽報署長核定者不在此限)
・申請:具函檢附計畫書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出申請
・若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身分揭露規定,將處 50,000 元以上 500,000 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最高200,000元
申請者應自辦理補(捐)助事項三十日前,具函檢附計畫書向本署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areasw/1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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