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供原住民族法律費用補助及諮詢服務,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桃園市 4 個月以上的原住民族個人,或設址於桃園市的已立案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維護其應有權益。補助項目包含裁判費、法律諮詢費、法律文件撰擬費、訴訟代理或辯護費等,依案件類型和申請方式,每案最高可補助 3,000 元至 10 萬元。申請人需在案件發生之日起 6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透過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原民福利科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桃園市 4 個月以上之原住民族人;團體:已登記立案且設址於桃園市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
・裁判費:每案最高補助 30,000 元
・法律諮詢費:每案最高補助 3,000 元
・法律文件撰擬,或不涉及訴訟之調解、和解、仲裁、訴願之代理或民事保全、督促、強制執行等非訴訟程序者:每案最高補助 5,000 元
・訴訟之代理或辯護(個別申請):每一審級最高補助 30,000 元
・訴訟之代理或辯護(共同申請):每一審級訴訟最高補助 50,000 元(案件複雜經審核認有必要者,得增至 100,000 元)
・訴訟之代理或辯護(團體申請):每一審級最高補助 30,000 元
・除法律諮詢外,其餘各款規定補助,同一案件僅得擇一申請
・申請:郵寄或臨櫃辦理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00 至 5:00
・所需經費由執行機關年度相關預算支應;如當年度經費用罄,則停止受理
最高100,000元
自案件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