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提供多項措施,旨在吸引並留住外國專業人才在臺工作。這些措施包含核發短期補習班技藝培訓教師及自由藝術工作者等特定職位的工作許可,以及針對具我國政府公告特殊專長者提供最長 5 年的聘僱許可或就業金卡。此外,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符合條件後,亦可申請工作許可。本服務網提供相關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表格等資訊,協助外國專業人才及其家屬在臺順利就業與居留。
・對象(符合任一):外國專業人才,經許可在臺從事短期補習班技藝培訓教師工作;外國專業人才,經許可在臺從事自由藝術工作;一般外國專業人士,並具有我國政府公告各領域之特殊專長;取得永久居留外國專業人才的成年子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在臺居留達一定期間以上
・短期補習班技藝培訓教師工作許可
・自由藝術工作許可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最長 5 年
・就業金卡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工作許可
・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工作許可
・世界大學前 200 名畢業外國人專業工作許可
・申請:線上申請或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
・📍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
資料來源: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C2FA9FA45D75B2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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