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推出「115年度社區教育體驗補助計畫」,旨在活化新竹縣社區發展協會的現有資源,透過規劃社區教育與體驗活動,推廣在地特色產業,促進社區經濟發展,並強化高齡者、婦女及新住民的社會參與及社區連結。本計畫鼓勵社區發展協會規劃青銀共創、族群共融的活動,並結合敬老卡及愛心卡等社會福利資源,擴充服務效益。符合資格的社區發展協會可申請最高 100,000 元的補助,用於講師鐘點費、活動費、印刷費、器材租借費、場地費及保險費等項目,但需自籌 20 % 經費。申請單位應於 2026/02/26 前備妥申請表、計畫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向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本縣立案一年以上且會務正常運作、財務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限於新竹縣境內辦理
・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每節最高 2,000 元;內聘講師每節最高 1,000 元(講師鐘點費與團體帶領費僅能擇一申請)
・團體帶領費:每節最高補助 2,000 元;協同帶領費每節最高補助 1,000 元(講師鐘點費與團體帶領費僅能擇一申請)
・導覽費:每場上限 1,500 元
・活動費:每場上限 20,000 元(含活動材料費、餐費每人每餐最高補助 120 元、茶水費)
・印刷費:每案上限 30,000 元
・器材租借費:依單據核實支付
・場地費:每場上限 5,000 元
・保險費:依單據核實支付
・雜費:每案最高補助費用為計畫總經費的 5 %(含保險費、郵資、運費、文具及其他本府認定與辦理本方案相關之費用)
・每案補助上限:100,000 元
・自籌經費:單位應自籌 20 % 經費
・配合福利社區化成果展:另可編列補助最高 20 人次之材料費,每人次材料費最高 350 元(不受活動費限制)
・申請:遞送應備文件向新竹縣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30210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8:00-12:00,13:00-17:00
・年度經費如有剩餘,將再擇期開放申請;補助單位應自籌 20 % 經費;計畫執行完畢後 15 日內辦理經費撥付及核銷結案,逾時不予核銷;如有隱匿不實、未依補助計畫支用或虛報會務運作情形等情事,即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及次年起停止補助二年;受補助經費於補助案件結束時尚有結餘款,應按補助比例繳回
最高1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2/26
資料來源:https://social.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218&s=26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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