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彰化縣身心障礙者重新鑑定自費檢查項目及費用補助

醫療健康 彰化縣

【內容簡介】

・彰化縣衛生局提供身心障礙者重新鑑定自費檢查項目及費用補助。此補助針對設籍彰化縣的民眾,若對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結果有異議,並在收到通知書後 30 日內提出重新鑑定申請,且異議成立,則可獲得已負擔的 40 %相關作業費用退還。此福利旨在減輕民眾因重新鑑定異議而產生的費用負擔,確保身心障礙者權益。
・對象(須符合):設籍彰化縣;對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結果有異議者;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以 1 次為限
・重新鑑定費用補助:若對鑑定結果有異議並申請重新鑑定,且異議成立者,將退還申請人已負擔的 40 %相關作業費用
・申請:申請身心障礙鑑定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表,再持鑑定表至指定醫院辦理鑑定;重新鑑定異議申請需以書面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500009 彰化市成功里中山路二段一六二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1:00 ~ 5:00,週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對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有異議者,應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出申請;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以 1 次為限;鑑定報告完成後 10 日內,醫院會將報告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衛生局;衛生局接獲鑑定報告後,亦將在 10 日內核轉社會局(處);社會局(處)應於取得鑑定報告後,主動進行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復康巴士服務及行動不便資格的評估與判定,作業時間以 15 個工作天為限;從鑑定報告完成到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最長作業時間為 35 日

資料來源:https://www.chshb.gov.tw/topic/10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