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提供生育津貼,鼓勵市民生育。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每胎補助金額提高至 30,000 元,並改採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放。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需在新生兒出生或死產發生後 6 個月內,攜帶相關文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請,若有正當理由可延長至 1 年內。
・生育津貼:每胎 30,000 元
・申請:至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或至具申請資格父母之一方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30051 新竹市中正路 120 號
・申請應於新生兒出生或死產發生後 6 個月內辦理,逾期不受理;但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應於新生兒出生或死產發生後 1 年內為之
最高30,000元
即日起至 2025-01-01
資料來源:https://law.hccg.gov.tw/LawContentSource.aspx?id=GL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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