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的獎勵金。凡在臺北市發現亂丟垃圾、吐痰、遛狗未清糞便、亂塗鴉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的民眾,皆可提出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後,檢舉人可依違規事項獲得實收罰鍰金額 30 % 至 90 % 的獎金,每案最高 50,000 元,同一年度累計最高 300,000 元。申請人須在發現違規行為 7 日內,透過環保局的檢舉系統網站上傳具體證據資料,並提供真實個人資訊。
・對象(須符合):民眾於臺北市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於環保局設立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系統網站提出檢舉(申請檢舉獎金者);敘明違規事實並檢附具體證據資料;於發現違規行為日起 7 日內提出檢舉;提供檢舉人真實姓名、身分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等基本資料
・檢舉獎金:依違規事項及實收罰鍰金額的 30 % ~ 90 % 發給
・每一案件檢舉獎金:最高 50,000 元,以發給 1 次為限
・同一年度累計獎金:最高 300,000 元
・申請:網路(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管理系統)、網路(臺北市陳情系統,非申請獎金案件)、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7 樓東北區環境保護局 或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 3 段 347 號 4 樓 環保稽查大隊)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 3 段 347 號 4 樓
・檢舉人資料將以密件方式處理;上傳照片副檔名需為 .jpeg, .jpg, .png,大小限制 1MB 以下;上傳影片副檔名需為 .mp4, .ogg, .webm,大小限制 40MB 以下;請以個人所有拍攝之原始採證照片(影片)進行檢舉,勿以連結網址或網路影片作為違規證據資料
最高3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epib.dep.gov.taipei/News.aspx?n=A7B55C61946EF290&sms=56C009E462D383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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