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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辦法

教育文化 金門縣

【內容簡介】

・金門縣政府制定此辦法,旨在獎勵及補助縣內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可依縣府公告的規定及期程,申請部分或全額的計畫補助,或因推展績效優良而獲得獎勵。獎勵方式包含公開表揚、頒發獎狀、獎座及獎勵金。其中,獎勵金需用於家庭教育人才培訓、志工與行政人員研習、教學研究及國內外交流觀摩等相關用途。所有申請案將由金門縣政府或其委託的審查小組進行審查,確保資源有效運用於提升家庭教育品質。
・對象(須符合):機關:金門縣政府所屬機關;機構:金門縣政府所屬社會教育機構;學校:金門縣內之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法人及團體:登記、立案或所在地在金門縣之法人及團體
・推展家庭教育補助:依金門縣政府公告之補助規定及期程,經審查通過後核發,以部分補助為原則,配合金門縣政府政策特殊需求辦理之活動得全額補助
・推展家庭教育獎勵: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狀、獎座、獎勵金,或以其他方式獎勵之
・獎勵金用途:限用於家庭教育人才培訓、志工與行政人員研習、教學研究及國內外交流觀摩
・申請:依金門縣政府公告之補助規定及期程提出申請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1樓
・申請文件及資料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未依核定計畫執行、獎勵金使用違反規定、執行成效不佳、規避訪視或輔導者,金門縣政府得不予補助或獎勵,或撤銷、廢止並追繳

資料來源:https://kmc.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3546&pid=3544&docid=27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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