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推出促進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旨在鼓勵企業在高雄市進行投資、研發,並設立營運或企業總部。本計畫提供多項補助,包含融資利息、房地租金、房屋稅以及新增進用勞工的薪資補助。申請對象為符合特定投資規模或聘用人數的策略性產業、重點發展產業,以及在高雄設立營運或企業總部的公司。透過此計畫,企業可獲得最高達每年 600 萬元的融資利息補助、每年最高 40 萬元的租金及房屋稅補助,以及依勞工平均月薪資分級計算的薪資補助,以支持企業發展並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對象(須符合):投資產業類別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綠色能源產業、精緻農業產業、會議展覽產業、生物科技產業、醫療照護產業、觀光休閒產業、國際物流產業、海洋遊艇產業、智慧電子產業、資通訊產業、半導體產業、高加值型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動車產業,或其他經高雄市政府推動輔導之產業
・對象(符合任一):於高雄市投資策略性產業,且新增投資硬體金額達 30,000,000 元(含)以上,或聘用本國勞工達 30 人(含)以上;於高雄市投資重點發展產業,且新增投資硬體金額達 10,000,000 元(含)以上,或聘用本國勞工達 10 人(含)以上;於高雄市設立營運總部,且登記為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或設立分公司或研發中心者,公司股票須在證券市場掛牌交易,或外國公司在我國之分公司設立營運據點者,公司股票須在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經高雄市政府企業總部進駐亞洲新灣區審議會審認合格並決議獎勵之廠商
・融資利息補助(策略性產業):補助利率最高 1.5 %,最長 5 年,每年最高 1,500,000 元
・融資利息補助(重點發展產業/營運總部遷入):補助利率最高 1.5 %,最長 5 年,每年最高 6,000,000 元
・房地租金補助:補助年租金最高 50 %,最長 5 年,每年最高 400,000 元
・房屋稅補助:補助稅額最高 50 %,最長 5 年,每年最高 400,000 元
・新增進用勞工薪資補助(策略性產業):每案最多 50 人(其中 80 % 須為高雄市籍),依新增進用勞工平均月薪資分級補助,並以 12 個月為限
・新增進用勞工薪資補助(重點發展產業):每案最多 100 人(其中 80 % 須為高雄市籍),依新增進用勞工平均月薪資分級補助,並以 12 個月為限
・新聘高階研究開發人員薪資補助:每案得再增加最多 100 人
・薪資補助分級(平均月薪資 30,000 ~ 40,000 元):補助 10 %
・薪資補助分級(平均月薪資 40,001 ~ 50,000 元):補助 15 %
・薪資補助分級(平均月薪資 50,001 ~ 60,000 元):補助 20 %
・薪資補助分級(平均月薪資 60,001 元以上):補助 15,000 元
・申請:請洽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處規劃行銷股辦理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週一至週五 08:00 ~ 17:30
・獎助作業流程包含申請資格及書面文件初審、計畫內容現場勘查、審議會審議、函知審議結果、申領書件審核、計畫執行現場勘查及獎助款項審核等階段
最高6,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edbkcg.kcg.gov.tw/cp.aspx?n=261DDC8816CD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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