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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領月退休金申請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勞工申請月退休金的服務。符合資格的勞工,只要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即可選擇請領月退休金。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會根據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與收益,並依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按季發給。勞工可透過網路、臨櫃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勞工年滿 60 歲;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選擇請領月退休金;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勞工全額移入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者,併計新制、舊制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
・月退休金:依個人退休金專戶累積本金及收益金額,按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等基礎計算每月應核發金額,分期按季發給
・勞工於領取月退休金期間死亡者,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賸餘金額,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 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不足者由國庫補足
・申請:網路申辦(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臨櫃申辦(親自現場辦理)、郵寄申辦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勞工於月退休金首次撥付入帳之日起 30 日內,得申請變更為請領一次退休金,並以一次為限;匯款手續費用由領取人負擔,逕由所領退休金內扣除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_2_389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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