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勞工提前請領退休金的服務。此福利適用於未滿 60 歲,且已領取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 1 至 3 等一次失能給付、或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或符合上述失能/身心障礙給付程度的勞工。申請人可依工作年資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金額包含個人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並享有最低保證收益。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透過臨櫃或郵寄方式向勞保局辦理。
・對象(須符合):勞工未滿 60 歲;已領取勞工保險之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 1、2、3 等之一次失能給付、或國民年金法所定之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者;或尚未領取前述失能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但符合得請領上述失能或身心障礙給付之程度者
・一次退休金:以核定時已提繳入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合計為準,其後所提繳之金額無息核發。適用於工作年資未滿 15 年者,或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選擇一次請領者
・月退休金:依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勞工決定請領年限、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適用於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選擇月退請領者
・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 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不足者由國庫補足
・申請:臨櫃送交或郵寄送交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 已領取提前請領月退休金之勞工,於未屆其所定請領年限前死亡者,停止給付月退休金,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賸餘金額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資料來源: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_2_585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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