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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醫療健康 臺南市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為促進與維護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專任及代理教師的心理健康,依據教師法訂定本辦法,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此支持體系提供多項免費服務,旨在協助教師解決因工作適應、親師溝通、壓力調適、人際關係與情緒管理等議題所產生的心理困擾。服務項目包括專業諮詢(如電話協談、個案討論、轉介)、個別諮商輔導、團體諮商輔導(工作坊),以及針對校園危機的心理危機介入。教師可直接向經核定的受託單位申請這些支持服務,學校也可在教師同意後協助辦理。本服務旨在確保教師在接受輔導後,其工作、成績考核及相關權益不受差別待遇。
・對象(須符合):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之專任及代理教師
・專業諮詢: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與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專業諮詢服務,以電話協談、個案討論、轉介及提供資訊等方式辦理
・個別諮商輔導:透過對話協助教師自我覺察與統整,解決心理困擾,增進心理健康
・團體諮商輔導:透過不同議題探討,幫助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紓解工作壓力,增進心理健康
・心理危機介入:提供專業心理諮詢及諮商輔導,協助教師因應校園危機帶來之心理衝擊,安頓教師身心
・其他支持服務
・申請:教師可向受託單位申請支持服務;學校經教師同意後,得協助其申請支持服務
・📍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永華市政中心)或 7300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民治市政中心)
・學校不得因教師接受支持服務,而就其工作、成績考核及其他相關權益為差別待遇

【金額/折扣】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1431&kw=%e6%95%99%e5%b8%ab%e8%ab%ae%e5%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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