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為關懷海外僑胞,提供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此慰問金旨在協助回國定居、觀光或探親的僑胞,若在台灣遭遇傷病住院、不可抗力事變導致經濟損失或不幸身故時,能獲得經濟上的支持。補助金額依事件類型和自付費用而異,從 1,0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申請人或其家屬、代理人需在事件發生後 3 個月內,備妥華僑身分證明、事件證明及護照等文件,向僑務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核發。
・對象(須符合):海外僑胞回國定居、觀光或探親時;遇有特殊急難事件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對象(符合任一):患有傷病而住院醫療,造成經濟之重大負擔;遭遇不可抗力事變或天然災害,致經濟蒙受重大損失;死亡
・患有傷病而住院醫療,自付醫療費用 100,000 元以下者:發給 1,000 ~ 5,000 元慰問金,但不逾自付醫療費用之額度
・患有傷病而住院醫療,自付醫療費用 100,000 元以上者:發給 5,000 ~ 10,000 元慰問金
・遭遇不可抗力事變或天然災害,致經濟蒙受重大損失:發給 1,000 ~ 10,000 元慰問金
・死亡:發給 10,000 元慰問金
・申請:臨櫃申辦,送僑務委員會(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樓)申請
・📍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樓)申請
最高1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_2_380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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